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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1. 负责学校规划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学校获批的“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中房屋修缮类项目和学校自筹资金100(含)以上的房屋修缮类等由基建与修缮办公室负责实施的项目的施工管理。

2. 负责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阶段的全面工作;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建设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

3. 负责施工、设计、监理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工作。

4. 负责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材料选样、设备选型等重要环节的技术论证。

5. 负责建设项目工作联系单及变更签证审查审批工作、复查现场签证、材料认质认价、计划审核及上报工作。负责工程结算文件整理、审核、报审,并配合审计工作。

6. 负责建设项目后期工作,包括后期报验(消防、人防、防雷、环评、水评、规划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备案)、产权证办理、工程移交及后期维保等。

7. 负责建设项目的档案归档管理。